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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的爱胡式微简笙

胡式微简笙 著

其他类型连载

《天空的爱》是一部十分受读者欢迎的小说,最近更是异常火热。《天空的爱》主要讲述了胡式微简笙的故事,同时,胡式微简笙也就是这部小说里面的男主角和女主角。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一直亲密,而是有跌跌宕宕的起伏,甚至一度陷入冷战之中。不过一起经过许多的故事,最终还是得到了甜蜜的结局。

主角:胡式微简笙   更新:2023-01-29 1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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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胡式微简笙的其他类型小说《天空的爱胡式微简笙》,由网络作家“胡式微简笙”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天空的爱》是一部十分受读者欢迎的小说,最近更是异常火热。《天空的爱》主要讲述了胡式微简笙的故事,同时,胡式微简笙也就是这部小说里面的男主角和女主角。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一直亲密,而是有跌跌宕宕的起伏,甚至一度陷入冷战之中。不过一起经过许多的故事,最终还是得到了甜蜜的结局。

《天空的爱胡式微简笙》精彩片段

那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当归。那个干净稚嫩、笑起来眼里有小星星的少年终是退出了我的生命。

我进了老胡的公司,学着谈项目,看企划书。从臭名昭著的纨绔成了春城上流圈子最上进的二代。

简瑟瑟问我这么拼干嘛,我说不想再感受一次守护不住在意之人的绝望。

生意场上,简笙教会了我很多,他也确实信守承诺的没有找过当归麻烦。当归这个名字,像是一阵风,吹过之后了无痕迹。

没有人知道我有多思念他。

我学会了做饭,在不加班的时候回去自己炒两个小菜。会在上班的路上,买上一束带着露珠的鲜花带去办公室。

简笙笑我,怎么突然文艺起来了。我说,生活需要仪式感嘛。

生活需要仪式感,不知道当归每天把花插进花瓶时是不是也是这么想的。

简笙跟我提过很多次交往,都让我四两拨千斤的挡了回去。

在一次简瑟瑟欲言又止地暗示我她哥年纪不小了该成家了之后,我把简笙灌醉,送到了一个暗恋了他多年的富家千金的床上。

说起来还有些丢人。我喜欢简笙的那些年没少因为争风吃醋和人家掐架。现如今,把简笙打包送给她就当为自己的年少无知赔礼道歉吧。

为保稳妥,我特意打电话喊来双方母亲,来了场现场捉奸。

简笙围着被子,光裸着上半身,身上零零散散地散布着细小的抓痕。

他看向我的眸子满是苦涩,声音有种凄凉的破碎感,他说:「胡式微,你真狠。」

我微微勾唇,「彼此彼此。」

他逼我舍弃当归时,又何尝仁慈过。

半个多月后,我收到了简笙的订婚请帖。

订婚宴我没去,因为我那天刚好约了一个访谈。

年轻的小记者举着话筒问我最想去的城市是哪里,我想都不想的说了京都。

她又问我,为什么想去京都。

为什么想去京都,因为那里有我的弟弟,有我的家。原来,我早在潜意识里认定了当归在哪儿家就在哪儿。

愣了好一会神,小记者唤我:「需要考虑这么久吗?胡小姐。」

我笑得爽朗,「没,就是想去看看祖国的心脏。」

有些念想无须宣泄于口,思念当归,从来都是我一个人的事。

离开当归的第六年,我三十岁了。开始周旋于各种相亲宴。

老胡老了,他不在盛气凌人地责骂我,而是改成了怀柔政策,再隔三差五地卖个可怜。

偏生我是个吃软不吃硬的,见不得他摇着头唉声叹气,索性遂了他的愿开始乖乖地相亲。

相亲属实是个无聊至极的事,我搅拌着咖啡故作优雅的听对面某企业小开讲述他的择偶要求。

一个胖乎乎的小团子晃晃悠悠地走过来抱住了我的腿,仰着头奶声奶气地喊我,「妈妈。」

我故作惊讶地抱起她,「筝筝,你怎么过来了。」

小团子流着口水在我颊上印上一个响亮的吻,「想你。」

可爱的小模样看得人心都化了。

企业小开已经处于石化状态。我冲他歉然一笑,「不好意思,我闺女可能吵着要找我,我朋友就给送过来了,你不会介意吧?」

对方的脸色肉眼可见地变得难看,「有孩子了还来相什么亲!」

我耸肩,「这不是想给孩子找个便宜爹嘛。」


第二天,因为找托,我被老胡叫去顶层训斥了半天。

回来时经过秘书办,几个小姑娘正趴在门框上探头探脑的,个个面色红润,精神亢奋。

「都在看什么呢?!」我冷着脸问。

我的贴身秘书小玉红着脸,挪到我身边,「小胡总,HM 那边的负责人到了。」

我「嗯」了一声:「现在人呢。」

小玉脸又红了一个度,「在您办公室等您。」

HM 是近几年以黑马之姿异军突起的京都新贵,据说创始人背景很大。想当然,京都的背景,肯定不可能只是单纯的金钱。

但凡跟权势挂了钩,那身份比我们这些蝇营狗苟的纯商人自是高了不止一个档次。

我整理了一下衣服,脸上挂上得体的微笑,往办公室走去。

「不好意思,让您久……」推开办公室的门,在看清办公椅上交叠双腿坐着的人后,愣在当场。说到一半的话也卡在了喉间。

褪去小奶膘,精致的五官愈发立体,竟是比以前更惊艳了。难怪秘书办的小姑娘一个个的面色绯红,双目含春。

他并没有起身,双臂撑着椅子扶手,修长的手指在胸前交叉,搭起一个拱桥。

「好久不见啊。」

他笑着说道,语气疏离而又客气。

当归并未与我寒暄,吩咐我召集人马开会。完全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

HM 要在春城建一个规模巨大的主题乐园。选址恰好在我们曾经居住的小公寓旁边。

开完会,紧接着又要去视察工地。

我看了看脚下十公分高的高跟鞋和行动不便的包臀裙,说道:「我去换身衣服。」

他面无表情地瞥我一眼,语气沉沉的,「小胡总这是要让我们这么多人等你自己吗?」

六年的时间很长,长到足够让我的少年长成高不可攀的模样。

他不再羞红着脸腼腆地喊我姐姐,而是唤我小胡总。昔日亮晶晶的眸子看向我时也皆是冰冷陌生的淡漠。

有口气哽在喉间,上不去下不来的,很难受。我低下头掩去神情,低声道歉,「不好意思,是我考虑不周了。那我们现在出发吧。」

工地刚开始施工,路面崎岖不平,我穿着高跟鞋跟在当归身旁,走得踉踉跄跄的。

不知道是谁不小心碰撞了我一下,我一时没站稳,直直地朝当归身上扑去。

他动作迅速地扶住我,眉头紧皱,声音绷得很直,「小胡总自重。」

一双大手掐在我的腰上,温度穿透隔着薄薄的衣衫,滚烫。

我慌乱地站起身,「不好意思。」

他捏了捏手心,似乎有些烦躁,「算了,先回去吧,改天再来。」


简瑟瑟抱着筝筝来找我时,我正看着桌上的鲜花发呆。

「你这是撞邪了还是在思春了啊?」

我接过筝筝抱在怀里逗弄,开玩笑道:「可能是春天到了吧。你怎么过来了。」

「闺女吵着要找你。对了,我刚等电梯的时候看到一个人长得特别像你前几年捡回家的那个孩子。」

我轻叹一口气,「是他。」

简瑟瑟瞳孔瞪大,「你把他又找回来了?」

「没,他是 HM 的老板。」

显然,这个消息太过出乎简瑟瑟的预料,表情管理都差点失控。

「你说什么?!HM 的老板不是姓云吗?」

「嗯,他现在叫云随之。」

简瑟瑟斟酌一番,问道,「微微,你当年应该很怨我哥吧?」

怎么能不怨呢,如果不是他,我现在又怎么会与当归相见连个陌生人都不如。我微微笑着逗弄着怀里的筝筝,没有回答。

她还想再说些什么,包里的手机响了。

接完电话,让我帮忙照顾一下筝筝便火急火燎地走了。

我轻轻挠着筝筝的小肚子,逗得她咯咯直乐,也跟着笑出声,「筝筝今天陪干妈工作好不好?」

筝筝太过复杂的字还说不来,只会奶声奶气的叫着,「妈妈,妈妈……」

从简瑟瑟留下的妈妈包里翻出奶粉帮筝筝冲好,刚塞到她的小手里,当归敲门进来了。

看到抱着奶瓶喝得正欢的小人儿呆滞片刻。

我刚要解释,就听他说:「收拾收拾等下去星光乐园。」

因为要建主题乐园,我们这段时间没少去各个游乐园考察。

「改天可以吗?我要照顾宝宝。」我底气不足地道。

怪不得我怂,实在是当归那张扑克脸太让人打怵了。

他还是冷冰冰的,没什么温度,「带上一起。」

抱着孩子出公司,黑色的迈巴赫已经停在了正门口。

当归降下驾驶座的车窗,探出头,「上车。」

我以为还会像之前一样,一群人呼啦啦的一起,没想到只有我们三个。

看出了我的疑惑,他控制着方向盘,跟我解释,「工地有事,人都派过去了。」

说话时眼角的余光都没分给我一点。

下车后,当归看了看我脚下踩着的高跟鞋,又看了看我怀里抱着的小团子,很绅士地主动把孩子抱了过去。

星光是个儿童乐园,对筝筝而言,简直是天堂。

可能是在孤儿院长大的缘故,当归很会照顾孩子。那张再见面后就没开过晴的脸也终于柔软了些。很快就收获了筝筝全心全意的喜欢。

穿着高跟鞋走不了太久的路,看两人相处融洽,我索性找了个长椅坐下,远远地看着两人玩。

当归带着筝筝玩完铺满海洋球的儿童滑梯又去坐了旋转木马。

阳光下,他低头哄着怀里的筝筝,嘴角挂着温柔的浅笑,我不自觉地看呆了。

回过神已经是五六分钟后,忙抬手拍了拍滚烫的脸颊,暗骂自己,「胡式微,你在瞎想什么呢,你可大人家六岁!」

我很确定,刚才有那么一瞬间,我动心了。我把对当归的旖念归咎到了季节上,在这阳光明媚、微风不燥的春天,对着一个高大俊美的男人起了春心,也算人之常情吧。

是啊,当年那个稚嫩的孩子在我未曾参与的这些年已经长成了卓尔不凡的男人。

从旋转木马下来,小丫头兴奋地扑腾着小手,我走过去想抱过她让当归休息一下。没承想,她竟然一扭头抱住了当归的脖子,清脆地叫了声:「爸爸。」

我脸上的热浪轰地炸开。


因为醉酒事件,我无颜面对当归。对他能躲就躲,躲不过就现场拉个人作陪。

几天下来,没再和他独处过。

清明假期,当归回了京都。我发现自己竟然很想他,特别特别地想。我想我怕是栽了。栽在了游乐场的阳光下侧脸温柔的当归身上。

假期最后一晚,下了一场特别大的雨。对他的思念达到了顶峰。

室外雷声轰鸣,我已经不怕了,但还是忍不住回想起他靠在门板上说着我在的那段时光。

第二天上班,当归没有回来。

恍恍惚惚地过了一上午,下午接到了他助理的电话。

「小胡总,我们云总发烧了,但是我现在还在京都赶不回去,你能帮忙去照顾一下他吗?」

「他回来了吗?」我问道

「嗯,昨晚就回去了。我也是刚得知他发烧的消息,小胡总能麻烦您跑一趟吗?我把地址给您。」

二十分钟后,我站在和当归曾经住过的小公寓门口,百感交集。

没想到,他会住在这里。

按了几下门铃,没人开门。我试着输入那串烂熟于心的号码,竟然……没换密码。

他蜷缩在客厅的沙发上,嘴唇干涸起皮,脸色不正常的潮红。

我喂他吃了退烧药。他可能是烧迷糊了,拽着我的衣服可怜巴巴地嘟囔着,「姐姐别走。」

我摸着他滚烫的额头,轻声哄他,「不走不走。」

说着说着眼泪掉了下来。

我在厨房熬粥时,当归醒了。

高大的身子靠在厨房门框上,阴沉沉地看着我。

「你来干嘛,不是都不要我了吗?!」

我低着头,讷讷道:「要的。」

可能因为生着病,他的声音听上去异常嘶哑,「你再说一遍。」

「要的要的要的,我说我要的!」

猛然抬起头,我冲他吼着,眼泪又开始吧嗒吧嗒地往下落。

「胡式微,这可是你说的!这次我不会再给你反悔的机会!」

咬牙说完,他伸手拉过我,把我圈进怀里,低头含住了我的唇。

一吻毕,我趴在他怀里,手抵着他的胸膛。气喘吁吁地道:「我……我比你大很多。」

他又在我唇瓣轻轻一啄,眼里是化不开的深情,「我都准备好了当个便宜爹了,还会介意年龄吗?」

「便宜爹?什么便宜爹。」我不解。

「不是你说的吗?给孩子找个便宜爹。」

「……」

所以,我相亲那个他在现场???

我笑着逗他,「你想当便宜爹倒是可以,就怕人家亲爹不能同意。」

腰上的手紧了紧,他的笑僵在脸上,一寸寸龟裂。

「是谁。」

艰难地吐出这两个字,我在他眼里看到了晃动的恐慌。

怎么还能舍得继续欺负他。

我踮脚主动印上一个轻轻浅浅的吻,笑道:「筝筝是简瑟瑟的宝宝。

「她年龄太小不会叫干妈,只会喊妈妈。」

听我说完,当归一张俊脸染上狂喜,「我们加把劲,争取明年结个娃娃亲。」

简笙番外

什么时候喜欢上胡式微的呢,可能是她瑟缩在阴暗的角落里像只受伤的小兽。可能……更早。

什么时候发现喜欢上胡式微的呢,是在她差点被人玷污时。

那天看到她被人按在墙上撕扯衣服,我是真的起了杀心的。

还好最后她和瑟瑟拦住了我才没酿成大祸。

那件事之后,我被爷爷罚抄了一个月的静心经。也是那件事之后,我认识到我对胡式微有着近乎疯狂的占有欲。

我怕,怕我的占有欲会吓到她。所以我极力克制,用冷漠对待她。

她不是个会隐藏自己感情的姑娘。我知道她喜欢我,因为她经常跟我说:「简笙,全世界我最最最喜欢你。」

我面上装得波澜不惊,内心却高兴到飞起。

我以为她的眼里只会有我,也习惯了她围着我转。直到有一天我看到她对着公司客户部经理笑。

笑得特别特别灿烂,灿烂到刺痛了我的眼。

她经常抱怨说我不带她应酬,她并不知道,那是我不想看到她对别的男人笑。

所以,看到那一幕的我气疯了。

我删掉了她的所有联系方式。恰好,那晚下了很大一场雨。

我知道她害怕打雷,但是就是想要折磨她。因为只有怕了,才会长记性。

那天晚上,我一晚没睡。睁着眼熬到天亮。上班第一件事,就是先同意加她好友。

万万没想到,这件事非但没让她长记性,反而激起了她的反骨。她和我吵了一架,不欢而散。

魔都有个项目着急洽谈,第二天我就飞往了魔都。

瑟瑟给我打电话,说春城下了好大的雨,一直在打雷,她却在这样的天气把胡式微搞丢了。

我着急挂了电话立马让助理订了回程的机票。我的姑娘一个人在外面肯定吓坏了吧。

赶回春城时雨已经停了,我在她家楼下站了很久。小公寓的灯是亮着的,我知道她回家了,悬着的心这才落了地。

连夜又赶回魔都,我悄悄地回又悄悄地走,除了助理没人知道我回来过。

第二天,谢司南给我发了张偷拍照。她拎着大包小包的男装袋子从 Brioni 出来。

我给她转了五十万过去,她没收,还说不是买给我的。我以为她还在跟我置气,没往心里去。

实在太想她了,半个月的工作量我硬是用一个星期完成了。

回去第一件事就是去见她。

没承想她身边竟然会有一个很漂亮的男生,两人一路打闹着走近,我有些慌。

她说那是她弟,可我怎么可能会看错,那孩子看她的目光,是不容置喙的爱慕。

我不在意别人是不是喜欢她,我的姑娘那么漂亮、那么可爱,喜欢她的人自然不在少数。

可是这次我却有了危机感。

之前她只会给我买衣服的,可是现在那件 Brioni 的新款 POLO 衫却穿在别人身上。

我受不了她身边有除了我以外的任何异性!她明明只能依赖我的!

所以我逼着她跟那个孩子断了联系。她果然很乖,也很傻。

她那么在意的人,我怎么可能真的动手去伤害。我有多怕她会恨我啊。

她开始变得上进,我把我会的都交给了她。即便我很清楚,她是想让自己变得强大,不在受制于我。

后来的几年,我不止一次跟她提过交往,可都被她糊弄了过去。没办法,我让瑟瑟帮我。

结果,第二天我就被她设计和别人上了床。

我说她狠,她说彼此彼此。

原来,这么多年,她一直是怨我的。

罢了罢了,便如她所愿吧,谁让……我那么爱她呢。

当归番外

我是个见不得光的私生子。我妈是京都某高官的情妇。

因为身份,我从小没少受同学欺负。

十八岁那年,我遇到了生命中的光。她很漂亮,漂亮到让我一眼倾心。

可我知道我们地位悬殊,也不敢冒犯。

第三次遇到她,她坐在天桥底下,像只被遗弃的小狗,瞪着湿漉漉的眼睛问我:「你的爸爸妈妈也不要你了吗?」

那小模样,可爱到要命。

我骗了她,我说我是个孤儿。因为我不想从那张漂亮的脸上看到熟悉的鄙夷。

也不算完全骗。我是我妈为了逼宫偷偷生下来的。她也真够傻的,能坐到那个位置上的人怎么可能允许自己有污点。比起身份地位,我就是个屁。

我妈养到我十三岁,眼看上位无望,抓紧了青春的尾巴和一个老头跑了。

所以,我应该也能算一个孤儿对吧。

她说她给我一个家,于是我便和她回了家。

她对我特别特别好。给我买很贵很贵的衣服。会把我介绍给别人说这是我弟,很帅吧。

她并不知道,其实我不想当弟弟。就像她不知道我每天早上都会为她准备一束带着露水的鲜花是在和她表白。

家嘛,那不应该是爸爸妈妈和宝宝吗?我是爸爸她是妈妈,以后再有一个宝宝。

可是我不敢说,因为我还不够强大。目前只要能让我以弟弟的身份陪在她身边我就已经很满足了。

可是她还是不要我了。明明我们说好的不会抛弃。

结束军训我订了最早一班飞机飞回春城。

她已经搬离了我们的家。

我在她常去的店门口没日没夜地蹲守了两天,终于让我等到了她。她依旧很漂亮,只是清瘦了很多。

她说我配不上她,虽然很难听,但却是事实。她一个站在云端的千金小姐,我一个见不光的私生子拿什么与她相配。

我拼命地学习,拼命地让自己更优秀。后来,我拿着成绩单找到了云家老太太。

谁能拒绝一个各方面都能拿出去炫耀半天的大孙子呢。特别是在我那根独苗爹和他家里那个只有一个病秧子闺女的大前提下。

云家老太太编造了一个稚子被拐,流落在外多年终于归家的故事,我顺理成章地认祖归宗。并给我改了名字,云随之。

哪怕这个故事漏洞百出,但也没关系,我爹的政敌落马的落马,退休的退休。没人会揪他小辫子。

大三那年,我开始创业。有没有经验的不重要,我够聪明后台够硬,这就够了。

我的公司叫 HM。奶奶问我有什么意义吗,我说 home 啊,为了纪念我终于有家了。

奶奶拍着我的手乐,夸我是个好孩子。

这次也不算撒谎,是为了纪念家,只不过是和她的那个家。回云家,只不过是我想早点有资格站在她身边走的捷径罢了。我答应过她,以后要很有钱很有钱的。哪怕她已经舍弃了我。

毕业两年后,羽翼丰满。是时候该回去找她了。

回春城的第一天,她就给我送了份大礼。她有孩子了,还想给孩子找个爹。

心疼过后,我安慰自己,至少表示她目前单身。

我买了很多如何带孩子的书籍悄悄学习。好在所有的努力没有白费,她女儿很喜欢我,我偷偷教会了她喊我爸爸。

我还是喜欢她,一如六年前,可是我不敢表白,因为被她抛弃过,我很怕她会拒绝,失去她的感觉真的太痛了。

我准备徐徐图之的,结果没过几天她闺蜜给我打电话,说她喝醉了吵着要找我。我立马挂掉了公司的视频会议赶了过去。

她戳着我的胸口,一下又一下,说我是弟弟。仿佛又回到了六年前她踩着我影子的那个傍晚。

我送她回家,贴心照顾了她一整晚。可她第二天回公司后竟然开始躲我。再一下要被她抛弃的恐惧笼罩着我。

我搜肠刮肚地思考如何化解我们的关系,接到了奶奶让我回去的电话。

晚上一家人吃饭的时候收到新闻推送,春城雷雨预警。我放下筷子订了最早的机票就往回赶。

她怕打雷,以前是我没能力,现在,我只想在每个雷雨夜都陪在她身边。

我在她门外坐了一夜,也淋了一夜的雨。

第二天烧得迷迷糊糊的。

我想,这也许是个机会,便让助理联系她让她来照顾我。

她果然来了,带着毫不掩饰的担忧和心疼。

她细心地照顾着生病的我,当年那个连碗都不会刷的大小姐竟然学会了煮粥。

看着她在厨房忙碌,空了多年的心被填的满满的。但还是不够,还是要逼她一把。

我故意问她来干嘛,不是不要我了吗,她哭着说她要,哭得我的心揪着疼。

我吻了她,她没有反抗,还告诉我我可能当不了便宜爹了,因为孩子不是她的。

哎,白看了那么久的育儿书了!不对,也没白看,毕竟……我们以后也会有宝宝的不是吗?

胡式微,这次,就别再丢下我了……


我们在天桥底下坐了很久,也聊了很久。

他告诉我他叫薛当归,因为院长是在白雪皑皑的雪地中发现的他,便给他取了个谐音作为了他的姓氏。

他还告诉我,他十八岁生日过完便搬出孤儿院独立生活了,今晚是因为房东突然涨房租,他觉得不合理,跟对方理论,结果被赶了出来。

我问他:「你打了那么多份工,不至于出不起那点房租啊?」

「我收到首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了。」他回答我时眼睛亮亮的,盈满了对未来的憧憬和希望,「我打暑期工就是为了赚学费。」

「多少钱,我帮你出了。」我说道。

我不缺钱,但我缺爱。还……挺缺。我要是不缺爱也不至于舔了简笙那么久。

他摇摇头,说:「不用的,学费不贵。我已经攒够了。」

他咬了咬下唇,犹豫了几分钟,才问道:「我们以后就是一家人了吗?不会抛弃对方的那种家人是吗?」

黑眸里满是小心翼翼的期待。

我点头,「是。」

不会抛弃。

十四岁,常年不归家的老胡养在外面的女人被搬到了台面上。我妈一时想不开,当着我们的面跳了楼。从那之后,我便没了家。

曾经,我以为那个带我走到阳光下的简笙会是我的归属。所以这么多年,我对他百依百顺,唯命是从。哪怕很多人说我死皮赖脸地倒贴我也无所谓。因为,我真的很想有个家。

结果,二十四岁,简笙也扔下了我。万幸,我捡到一个十八岁的孩子。

我终于有家了。

等到雨停,我们一起回了公寓。

简瑟瑟在门口不知道等了多久,一见到我就扑了过来,抱着我哇哇大哭。

「对不起,对不起微微,我不知道会下这么大雨,我不是故意的。我,我找不到你。」

我轻拍她的后背帮她顺气,柔声哄着,「我这不是回来了嘛,别哭了。」

她抽了抽鼻子继续哭,「你一个人在外面肯定吓坏了吧,都怪我。」

确实,开始是吓坏了,好在后来遇到了当归。

想到当归,我忙把简瑟瑟推开,指着身后那个腼腆的大男孩帮他们互相介绍。

「这个是当归,我弟弟。」

「简瑟瑟,我最好的姐妹儿。」

简瑟瑟胡乱地擦了擦眼泪,错愕道:「你什么时候有弟弟了,我怎么不知道。」

「这不是那天在酒吧为我们点单那个服务生嘛!」

我点头,「嗯,以后我们姐俩就相依为命了。」

简瑟瑟秀美的五官拧成一团。半晌,她拉了拉我的衣角期期艾艾地问:「微微,你真不要我哥了啊?」

不是不要,而是要不起了。

上次从酒吧离开之后,我便再没见过简笙。

倒是简瑟瑟主动跟我提起过,说她哥出差去了外地,没有十天半个月的回不来。

所以我半夜起床找水喝,路过客厅的落地窗,看到楼下正靠着路灯吸烟的高大身影时,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眼花了。

或者,也有可能是梦游。

睡醒后,我摸过手机给简瑟瑟发信息,「你哥回来了吗?」

等了十几分钟,她发了两个语音条过来。

「没呢,还在魔都。微微,我昨天都没告诉你我哥有多恶劣!

「我那会儿找不到你很着急,就给他打了个电话说了这件事。结果他只回了我一个「嗯」就把我电话掐了!真是的,什么人啊!」

看来昨晚确实是我看错了。

也是,工作狂简笙怎么可能为了我丢下工作赶回来呢。更别说在我家楼下守着了。

我嗤笑一声,为自己做了个异想天开的梦感到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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